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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正式发布,引领NFT正向发展

 2022-10-23  有艺境  351

NFT

定义

NFT,全称为 Non-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代币,是用于表示数字资产(包括jpg和视频剪辑形式)的唯一加密货币令牌,可以流转买卖。在中国市场NFT通常被称为数字藏品。

10月17日,

中国首个

《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2022版)》发布,

该指引由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

广东中科智能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 、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承担责任编制,

广东省广东移动区块链技术行业应用工作组

等组织机构联合编制,

旨在为发行NFT数字藏品服务的行业提供客观、守法、合规、有序的指引。

中国的NFT市场,

在历经了几番起落纷乱之后,

终于迎来了第一个正式官方文件!

其实早在六月份,便有传闻监管将进入NFT,那么经历了这四个月的酝酿,这份正式出台的《指引》到底是怎样的呢?

我们来看细则

1、铸造发行NFT数字藏品的企业、平台需具备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或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且业务种类含有

“互联网信息服务”(ICP 许可证)、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CEDI 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如企业、平台需要开展拍卖业务)。

2、铸造发行NFT数字藏品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平台需由第三方进行评估或审查。

数字产品经营单位需与平台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其用于铸造发行的数字产品进行形式审查,并由第三方向平台方出具审查报告或评估报告。

3、若铸造和发行NFT数字藏品的发行人是单位,

需具备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若发行人是个人,个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发行人提供的资料需信息真实、有效、来源合法,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铸造发行平面作品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发行人是著作权人的,应在委托铸造数字藏品时向铸造企业或平合提供创作底稿、原始文件等证明文件,以及版权、著作权等权利登记文件。

发行人是作品持有人的,应在委托铸造数字藏品时出具收藏证书、拍卖文件、买卖合同,或出具家传声明书、委托发行合同及委托书、声明承诺书,实物核对记录等。

5、铸造发行电子文创艺术品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发行人创作电子文创艺术品的创作记录,

作品发布痕迹及软件注册主体资料,

合法来源声明文件。

音乐作品的音源样本以及与音乐作品创作相关的证明文件。

影视作品的发行需提交权利登记文件,

创作记录或视频发布痕迹及软件注册主体资料等。

潮玩商品需提交三维立体或多角度的高清扫描件,

版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等权利文书,

合法来源声明文件以及授权发行文件。

6、铸造发行NFT数字藏品的企业、平台如未按照本指引第一条具备相关资质或许可,并进行相关活动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未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铸造发行NFT数字藏品的企业、平台如未按照本指引进行备案或评估,并进行相关活动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未进行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便是此次发布的《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2022版)》的主要内容。

那么这份指引,究竟为何如此重要?又需要“监管治理”哪些现象呢?

2020年以来,全球NFT市场高速发展,根据研究机构报告,全球NFT市场规模已达到650亿美元。

2021年,国内市场参考国外NFT技术和发展模式,开拓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数字藏品发展路径。

但是,由于NFT数字藏品发展时间短,现今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很多风险和问题。数字藏品发行和交易平台、艺术作品权益方、消费者均经历了野蛮成长带来的喜悦和阵痛。

经行业人士总结,我国现阶段数字藏品市场出现的问题主要是:

1、数字藏品平台经营主体资质良莠不齐。

数字藏品平台经营主体缺乏合规意识,主体责任不明,运营资质不完备,区块链网络接入真假混乱,部分数字藏品平台开通上线或关闭较为随意,易造成用户财产重大损失。

2、艺术品等发行标的权益确权缺乏合法保障。

艺术品等标的铸造发行数字藏品缺乏规范的合法授权流程,或存在发行标的未授权或缺三实际价值即上链铸造发行的情况,易造成版权纠纷或用户财产损失。

3、用户过度关注数字藏品投机行为,忽略艺术品等发行标的的实际价值,缺乏技术性合规性评判依据。

数字藏品的过度投机行为,必然助长非理性投资热,以及数字藏品的金融化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来进行非法用途,如洗钱等,从而忽视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忽略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客观规律,形成巨大的投机风险,进而出现非法维权、恶意投诉等聚集性行为,成为社会秩序和数字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所以,鉴于行业良性发展的需要,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广东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中科智能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等组织结合相关行业实践,制定了《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以期为发行NFT数字藏品服务的行业提供客观、合法、有序的指引,服务社会、服务行业,共建良性市场环境,迎接数字化时代的到来。

《发行NFT数字藏品合规操作指引》是广东省互联网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组织在NFT数字藏品技术应用、运营规范、金融合规等方面的实践探索,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路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而制定的。

数字藏品行业发展虽然处于早期,但基于数字资产的确权、确价、存证、流转、湖源,是互联网发展到web3.0时代和元宇宙发展中的必要构成。在国家大力发展元宇宙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契机下,艺术品、音像作品、潮玩产品、品牌商品的NFT数字化升级和新的营销运营模式,是大势所趋,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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